本月会刊探讨了香港交易所最近提出的建议,即,将《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提升为《环境、社会和管治报告守则》,以加强气候相关信息的披露要求
。这是香港交易所继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SSB)提出相关建议之后所采取的举措,ISSB正在推动制定可持续发展和气候相关信息披露的全球基准准则,以应对投资者和其他资本提供者的关注。

目前的《环境、社会和管治报告指引》基于这样一种理念,即,公司应披露重大环境、社会和管治(ESG)问题如何影响其运营,反之亦然("双重重要性 "方法)。与此同时,ISSB正在制定准则,拟只要求报告重大ESG问题对企业价值的影响,以便投资者和其他资本提供者能够获得连贯、可比的信息,从而做出决策("单一重要性"方法)。预计这将为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提供更多量化的财务信息。治理专业人士应该了解重要性评估的这种差异,并确保恰当的准备气候变化披露报告。

关于背景, ISSB于2023 年 6 月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简称“IFRS S1”)和《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简称“IFRS S2”)(统称“准则”)。 香港交易所认为目前建议的改革对吸引投资者维持香港作为主要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至关重要。 不过,香港交易所的目标是与准则保持一致,而非采用准则。

正如封面文章所述,这是基于香港交易所对香港上市发行人遵守这些准则的能力的评估。 文章指出,是否采用 IFRS S1 的要求以及是否有需要超出 IFRS S2的气候相关披露基准正在引起市场关注。毫无疑问,香港交易所将在其即将公布的咨询结论中考虑这些及其他问题。与此同时,公会正与香港交易所合作推广新要求。特别感谢香港交易所为公会将于九月举办的气候相关信息披露研讨会提供场地赞助。

香港交易所计划新修订的《上市规则》拟于2024年1月1日生效,但需视咨询结果而定。在该日期之后的头两个报告年度,暂行规定将适用于被认为特别苛刻的要求,包括披露范围3温室气体排放的要求。不过,本刊读者需要留意的是,我们必须抓紧时间为将在香港实行的新要求做好准备。

本人要补充的是,公司的最终目标并不是合规。除了检查内部流程和采取必要措施以遵守最新法规外,上市公司还可以通过确保董事会制定战略,并根据投资者的关切定期有效地监督这些事项,从而使其在企业运营中受益匪浅。

本人还想提请大家留意公会于今年6月发布的一份报告《专业升级》。作为治理专业的思想引领者,公会密切关注利益相关者的期望和不断变化的环境如何影响香港和内地治理专业人士的角色。为此,公会的专业知识咨询小组与三位来自香港和英国的学者合作撰写了这份报告,并由公会总裁担任特约编辑。

本人强烈建议大家阅读这份报告,该报告可于公会网站查阅,并于本月的第一篇 "焦点(In Focus)"文章中进行了解读。该报告对决定我们行业发展方向的机遇和挑战进行了相关有益阐述。